揭示影响舞台灯光发展的两个主要现象

一是、一种常见的应用现象——“固态照明”
1)什么叫“固态照明”?
所谓“固态照明”既是一盏灯装在某一位置上(灯位),灯具从这一点发射的光线,它的投射角度和被照对象的光斑,皆是以固定形式定位在舞台某一空间中(光位)。如果再想改变某项状态(调焦、调色、调投射角度等),必需再到该灯位做再一次手工操作,也就是在灯具应用中“光位”与“灯位”只能是一次性定位。——我称之为“固态照明”。
这种运作方式,从有舞台灯光开始、剧场中“常规灯”的应用至今未变,已经形成一种凝固模式---我称之为“固态照明模式”
2)“固态照明模式”在应用中存在哪些问题?
灯数成倍增长
戏剧性演出灯光一般应用规律有两类布光——基本光与特殊光。
“基本光”就是舞台各灯位都要有一批灯滿足对主舞台(或表演区范围内)的基本照明和必要的色光气氛 。因此各灯位灯数配置必需要滿足两次以上的色光气氛变化。
“特殊光”根据演出需要——选灯种、灯数、灯位、色彩、光斑形态、投射角度局部照明某一对象。
· 灯数多、供电回路多,配套系统也相应扩展。
· 一次性定位、灯的利用率不高。
· 布光(对光) 手工操作,灯数多、工作量大,工作效率低、且不***,高空作业常有***事故。
· 剧场灯位传统模式限制“光”在演出中自由发挥。——如面光桥、耳光室、大框架假台口、侧光吊笼。固定顶光灯杆、灯桥……等设计。原意想为应用提供方便,但由于种种因素,往往也限制“光”在演出中自由发挥。